问题 | 如何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 |
释义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有三种情况: 首先,劳动者根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提前三十天(试用期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但是,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其次,根据第38条的规定,没有必要提前30天终止或批准劳动合同。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和第4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支付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三,劳动者没有理由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不给予经济补偿,但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他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雇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是否会因辞职而获得赔偿 如果雇主没有与雇员签订合同,雇员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的具体方式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全年支付职工一个月的工资(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入职第二个月起按月薪标准的两倍计算(最长计算时间不超过12个月),期间公司支付的工资从工资中扣除。 此外,公司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公司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你想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辞职并争取权益,你可以在律师的帮助下为自己获得更多的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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