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拒绝加班是否属于旷工 |
释义 |
员工拒绝加班是否视为旷工 除非符合法律规定或完全合理,雇主应及时通知员工并征得员工同意。如果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按照相关规定强制加班 ,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工会和工人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3小时、每月36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 作为职工,应当与企业共同工作。如果企业需要员工加班,员工应尽可能服从安排。然而,许多人错误地认为,当雇主安排雇员加班时,雇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事实上,根据《劳动法》,当雇主安排员工加班时,应及时通知员工并征得其同意。如果员工不同意,雇主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况或有足够的合理性 其中,法定情况指以下四种情况: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时,人民安全健康和国有资产受到严重威胁,亟待处理;生产设备、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的,必须及时修复;设备检修和维护必须在法定节假日或公共节假日停机期间进行;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上级安排的国家计划外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采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的紧急任务 ,因员工拒绝加班等紧急情况给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的,不能拒绝延长工作时间。例如,如果公共汽车因临时交通堵塞而延误,即使在下班时间之后,司机和售票员也不能离开乘客和车辆。此时,延长工作时间是完全合理的,员工一般不能拒绝 如果雇主安排员工加班,这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完全合理,只有在与员工协商后才能延长工作时间,并可依法提供加班待遇。劳动者有正当理由拒不加班的,不得因生产经营需要,视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纪律,雇主可在与工会和工人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劳动者健康的前提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的限制: (1)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到工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治疗 (2)生产设备、运输线路和公共设施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修复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以上知识是对“劳动者拒绝加班是否视为旷工”问题的回答。雇主不得强迫雇员加班。如果员工拒绝加班,不得视为旷工,这违反了《劳动法》。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访问互联网上的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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