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合伙企业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合伙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依法承担无限责任 即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他们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分享利润和风险。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上限,法律没有规定,但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 合伙人必须是普通合伙人,依法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谓无限责任,是指合伙人应当以其全部财产,而不仅仅是其投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任何合伙人有义务清偿合伙企业的所有债务,不限于根据合伙协议或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承担计划确定的合伙企业债务比例,所有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法不允许有限合伙人。所谓有限合伙人,是指仅以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人。 合伙法第9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虽然这里没有具体说明“人”是指法人还是自然人,但从整篇文章的内容来看,它应该指自然人。有书面合伙协议,即有书面合伙合同 它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基本文件。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与退出、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违约责任,应当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根据《合伙法》的规定,合伙协议是一种正式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在申请登记时提交企业主管部门。作为合伙企业成立的先决条件之一,合伙人应当将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作为合伙企业存续期间财产的组成部分进行投资。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产权出资。各合伙人的具体出资份额,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办理。当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也可以以劳务出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拥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合伙企业只有拥有自己的名称,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参与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有营业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的,所谓营业场所,是指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合伙企业一般只有一个营业地,即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营业地,但也可以在其主营业地以外有多个营业地 所谓从事合伙企业业务的必要条件,是指特定合伙企业根据其业务特点和要求正常开展业务所需的条件和设施。以上是《合伙法》规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法律条件。每个合伙企业,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必须同时拥有这些知识 以上是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希望它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困难的法律问题,并且您有任命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上有许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服务,我们还支持在线指定区域选择律师,我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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