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的申请日期和优先权日期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1、 关于发明专利的申请日期和优先权日期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发明专利的申请日期和优先权日期的规定是《巴黎公约》第4条a(1)款的规定:“在本联盟任何国家正式提出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注册申请的任何个人或权利继承人,应自首次申请日(简称‘优先权日’)起,在一定期限内(简称‘优先权期’)在联盟其他成员国提交的内容相同的申请(“专利申请日期”)享有优先权。“ II.优先权日期的有效性 将优先权日期作为判断专利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因此,在优先权期限内,其他人就同一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在优先权日期、公开发表或申请人本人或第三方公开使用与第一次申请主题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不会损害后来提交并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也不会给第三方带来任何权利申请人要求国内优先权。申请人可以使用国内优先权将以前的几项申请合并为一项,并在统一的条件下提交以后的申请优先权期限 III.符合条件 外国 a.优先权日期必须是在外国的第一次申请的日期,而不是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的第二次或第三次申请的日期 B.优先权仅适用于第一次专利申请的内容发明创造 C.第一次在外国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与在中国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是同一人,才有权要求优先权。同一申请人包括申请人的权利继承人 D.申请必须是在优先权期限内(发明和实用新型首次向国外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外观设计在6个月内)向中国承诺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我国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期是最晚的。谁先申请,谁就可以获得相关专利的专有权。当然,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法规中也规定了优先权,只有美国才能享有优先权在一定条件下,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范围是什么 如何撰写新发明专利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