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的离婚登记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1、 民政局的离婚登记程序是什么 (I)申请离婚时,双方同意离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在中国,离婚登记机关是市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民政部门,以及农村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① 户籍证明;② 居民身份证;③ 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 < a>离婚协议;⑤ 结婚证。此外,还应提交离婚证和需要存档的单张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表 (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应当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询问。工作人员应了解:① 离婚申请人是否为合法夫妻;② 离婚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 离婚是否确实是自愿的;④ 处理儿童问题是否恰当;⑤ 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恰当等等。登记机关发现离婚一方违反婚姻法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或者不予登记。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虚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长时间拖延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了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就重聚达成一致意见,则允许双方在审查后撤回其离婚申请 (III)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依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离婚申请进行登记,签发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应当自领取离婚证明之日起解除夫妻关系。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在男女离婚登记后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原因,当事人一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和子女、财产问题的处理表示后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原婚姻登记机关不撤销离婚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但应当通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如上海,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办公室 当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通常会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办公室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然而,应该注意的是,这里没有限制。你只能到以前办理过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法律明确规定,只要是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此外,申请离婚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他们必须亲自去办理手续 如果民政局离婚而不分割财产怎么办 民政局签署的离婚协议还能回去吗P> 你必须去当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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