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
释义 |
1、 公司强行终止劳动合同合法吗? 如果雇主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过失解雇),公司强制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取决于具体情况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或者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6)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补发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成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减少裁员计划:(1)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2) 生产经营困难严重;(3) 企业变更生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调整经营方式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员时,应优先保留以下人员:(1)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 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 家庭中没有其他就业人员,有老年人或未成年人需要支持。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录用的,应当通知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在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非因工作引起的疾病或伤害;(4) 怀孕、分娩或哺乳期间的女工;(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未满5年的;(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对“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的回答。我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了解公司强制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律师协会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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