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通过协议终止劳动合同的含义是什么,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中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这项立法的角度来看,它没有规定通过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只要双方依法达成协议,就可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在实践中,本协议的解除具有以下特点:(1)双方当事人有平等的请求解除合同的权利。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主动要求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 本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终止。任何一方都不能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另一方。(3) 本协议的终止不受协议终止条件的约束。(4)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当于全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按三年标准支付。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经济补偿外,还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额的50%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上述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2002年4月1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终止协议》,张获得了10500元的补贴,北京某研究所出具了《劳动合同关系终止证明函》,以便张获得失业保险金。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终止符合终止合同协议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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