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
释义 |
根据《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国家政策和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非法活动,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国家计划,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谋取非法收入,必须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实行等价补偿。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意愿强加给另一方(3)除双方应立即解决的短途驳运和零星货物轮渡外,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对于散装材料的运输,可以每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按照规定必须提交月度托运计划的其他货物,经托运人和承运人同意,可以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者货物运单。零星货物和计划外整批货物的运输,以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4)每月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① 货物名称 ② 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 ③ 海河联运货物应注明起运港、到达港和转运港 ④ 应标明货物重量和按体积计费的货物体积⑤ 违约责任⑥ 专用条款(5)货物运单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 货物名称 ② 应注明重量、件数和按体积计费的货物体积 ③ 包装和运输标志④ 海河联运货物应注明启运港、到达港和转运港 ⑤ 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和详细地址⑥ 运费、港口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及其结算方法⑦ 装运日期⑧ 交付期限(规定期限和约定期限) ⑨ 商品价值⑩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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