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口头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如何口头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直接向公司或老板提出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纠正和赔偿责任。因此,尽管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不是本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实质要素。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当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只是为了方便职工在新单位就业,并到社会保险局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手续。 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成立和生效,应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客观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判断。 根据《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第9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劳动合同,雇主应支付相当于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超过12个月。当劳动合同以协商一致方式终止时,不难看出哪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表达了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意图。随后,公司总经理进行了单独谈话,进一步澄清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意图,公司人事部也根据这些事实公布了公司的海关,很明显,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进入实施阶段。但是,本公司采用口头交谈的方式,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文件。其真正目的是造成公司萧条,员工辞职,以逃避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义务。这种逃避法律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如果因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如果您自己无法解决,您可以到法律咨询网.com找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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