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未成年工人 |
释义 |
1、 什么是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工人。他们是劳动法的主体,享有劳动权利和劳动行为的能力 童工未满16岁,不能成为劳动法的主体。 劳动法第15条《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收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招收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时,文艺单位,体育运动和特种工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II。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一条为保障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是一项特殊的劳动保护措施第三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下列工作:(一)国家标准一级以上粉尘作业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分类 (II)国家标准有毒作业分类中1级以上有毒作业 (III)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类中2级以上高处作业 (IV)国家标准中2级以上冷水作业冷水运行分类 (五)国家标准《高温运行分类》中三级以上高温运行 (六)国家标准《低温运行分类》中三级以上低温运行 (七)四级物理工作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类》中的劳动强度,林业中的放逐和护林作业 (10)与放射性物质接触的工作场所作业 (XI)易燃易爆等高风险作业,化学灼伤和热灼伤(XII)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海拔3000米以上的涵洞和涵洞作业以及高原作业(不包括居住在高原的人员) (XIV)连续荷载超过每小时6次,每次超过20kg,间歇荷载超过25kg的作业 (XV)使用凿岩机、夯实机的作业,风镐、风铲、铆钉机和电锤(XVI)需要长时间强制姿势的装配线操作,如头部下降、弯曲、提升、,蹲起和动作频率大于每分钟50次 (XVII)锅炉加煤机 第4条当未成年工人患有某种疾病或有某种生理缺陷(非残疾类型)时,雇主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工作: (I)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类》中1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II)国家标准《低温作业分类》中2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III)高温作业高温作业国家标准分类中二级以上 (四)体力劳动强度国家标准分类中三级以上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容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二硫化碳等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一)安排工作前;(二)工作满一年的;(三)年满18周岁的,第七条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按照本条例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所列项目进行。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根据健康检查结果选择合适的劳动力。如果他们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第九条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除符合一般就业要求外,还应当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和《未成年工登记表》发放《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未成年工体检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进行审查根据第3条、第4条的相关规定,本规定第5条和第7条(三)未成年工必须持有未成年工登记证(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未成年工上岗前的健康教育和培训;未成年工体检登记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和支付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第十二条省劳动行政部门,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您是否对未成年工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我希望以上信息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在这方面仍然需要相关的法律帮助,法律咨询网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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