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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两种模式是什么?
释义

法律知识:
    

(I)申请保护
    

申请保护是指海关采取措施扣留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发现的涉嫌侵权货物。根据本申请的保护具有以下特征:
    

(1)在发现可疑侵权货物后,知识产权持有人可直接向港口海关申请扣留,无需提前向海关总署备案其知识产权
    

(2)海关不负责监控涉嫌侵权货物的进出口
    

(3)知识产权持证人应向海关提供相当于涉嫌侵权货物价值的担保。(3)海关无权调查侵权货物。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后,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扣押。人民法院在海关扣留货物后20个工作日内未通知海关协助扣押的,海关应放行扣留货物
    

可以看出,申请保护模式与《世界贸易组织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定》中关于海关暂停放行的规定基本一致。在申请保护模式下,海关不会主动采取措施阻止侵权货物的进出口。因此,申请保护模式也称为“被动保护”模式。(2)当然保护是指海关采取的扣留,调查和处理在进出口货物监督过程中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当然”一词来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的拉丁语当然。根据职权,,该保护具有以下特点:
    

(1)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提前向海关总署申报其知识产权
    

(2)海关应暂停放行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知识产权持有人(3)如果知识产权持有人要求海关扣留涉嫌侵权货物,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4)知识产权持有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0元。(5)海关有权调查和确定货物侵权行为;侵权货物无法认定的,海关应当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扣押。(6)海关有权没收侵权货物,并对侵权货物的收发货人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应当移送公安机关。(7)海关有权依照职权保护的方式依法处理没收的侵权货物,海关有权主动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货物的进出口。因此,当然保护模式也称为“被动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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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7: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