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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财产的分割是什么
释义

1、 什么是离婚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出判决:
    

离婚的,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没有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对方。如果一方为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和协助另一方工作支付了更多的义务,他或她有权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在离婚时作出赔偿,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者该财产属于对方的,由双方协议清偿;第四十二条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措施由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a>离婚协议在生效前如何书写离婚协议的内容
    

根据《婚姻登记暂行规范》第六章“离婚登记”的规定,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其中明确了双方自愿离婚意愿的表达,以及子女的抚养和抚养在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上的共识。离婚协议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双方自愿离婚意向的表达
    

2.子女抚养
    

3.财产处理
    

4.债务处理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法》第19条规定,丈夫和妻子可以就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的所有权达成协议,例如他们自己的、共同的、部分的和部分的共同所有权。本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换句话说,丈夫和妻子可以同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应由他们自己拥有,共同或部分由他们自己和共同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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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19: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