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房屋与赠与有何区别 原取得的不是他人现有的权利,而是根据法律规定直接取得的所有权。先买权、生产权、扣押权、加工权、加成权、法院判决权、公共征收权、没收权、罚款权、房屋建设权、土地复垦权、植树造林权、被没收财产的法定所有权等,都是原始取得,总之,要看所有权是从他人取得还是从自己取得。它源于他人,也就是说,它是继承的;物权的取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连续取得。前者是指直接依法取得物权,而不是以他人的权利和意图取得物权,如因优先购买权和取得时效取得物的所有权;后者是指基于他人的权利和意图取得财产权,如通过出售或捐赠取得的财产的所有权。后继取得可以分为创造和转让。房屋所有权人以自己的房屋为他人设定抵押权是创造,而出卖和赠与是转让 这两种取得方式的根本区别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原始取得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后续取得必须有原所有权人和受让人的意思表示,即双方一致同意 一般来说,财产权是通过事件的发生或民事法律行为的实施而取得的。继承权的正常有效行使往往需要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原所有人转让所有权的意愿为基础。从权力行使的角度看,它往往受制于原始所有人 原始取得又称初始取得。以这种方式取得的所有权是独立的,或者没有原所有权,或者与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和意志无关。一般认为,前者包括劳动生产、收缴孳息、没收财产、优先购买权、拾得遗失物或者寻找埋藏物,而不包括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和增加;后者包括征收和其他行为 原始取得包括收取孳息、优先购买权等。它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取得货物的所有权。取得后,往往需要一定的法律关系才能取得他人对该货物的所有权,因此,在取得所有权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应遵循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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