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未经许可,利用职务发明再次创造发明,是否构成侵权 |
释义 |
1、 职工利用职务发明重新创造发明是否构成侵权 利用职务发明重新创造发明涉嫌构成专利侵权,法院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基本采用三步走法。即: 1.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包括方法,下同)。即根据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必要的技术特征,对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相应的分解。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因此,权利要求书是我们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唯一依据。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权利要求应当有自己的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专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自行作出其他发明时,必须确认新发明与原职务发明之间没有关系,以及这两项发明的核心技术。事实上,雇员本身无权使用服务发明做任何其他事情。职务发明归公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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