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出租商铺合同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业主出租商铺合同注意事项 1、调查商铺的档案:承租商铺之前,应当赴该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进行产权调查,确认以下几个重大信息: 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2、确认商铺内煤气、水、电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把每年租金调整幅度事先约定于合同当中,明确何种条件下可调整房租;确认租约到期后如继续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确认商铺整修期是否免租,费用由谁来负担,租约到期之后,店面是否应恢复原状,好把店面照片存档,并注明使用材质,作为日后原状归还的证明;明确约定合同终止后装修物的归属原则 在承租商铺前,需要了解该商铺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如承租一个不可经营餐饮行业的房屋准备开设酒店,必将导致人力和财力的损失。 ![]() 二、商铺租赁税由谁承担 租赁税由出租方(收取租金方)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第四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虽然上述税费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 三、房屋租赁税法律责任 1、出租人或者转租人不缴纳或者迟延缴纳房屋租赁管理费,主管机关可责令其缴纳,每迟延一日,按应交管理费的数额收取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2、当事人不服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主管机关的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有时候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相关协议说明了谁承担的话,会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业主出租商铺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业主出租商铺合同需要注意商铺的权属、商铺的房屋各方面是否符合合格的标准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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