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婚姻无效的时效如何规定? |
释义 |
在婚姻的存在和终止过程中,存在着家庭、财产、子女、感情等多种情形,可能使当事人产生法律需要。与婚姻有关的法律法规种类繁多,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何规定申请婚姻无效宣告的时效,人民法院有具体而详细的规定,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申请无效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效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婚姻无效、离婚案件,不适用调解审理婚姻效力,应当依法判决;婚姻效力判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患有婚前不应结婚的疾病、未结婚为由申请婚姻无效的婚后被治愈的近亲是与病人生活在一起的 “近亲”是法律上经常出现的一个概念。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子女,孙子孙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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