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职责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一)聘任或者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劳动争议案件;(四)监督仲裁活动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办公室 以上是鲁巴网小编为您组织的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实际问题。如果您对上述介绍还有其他疑问或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欢迎您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或到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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