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终止婚姻有几个原因 |
释义 |
1、 终止婚姻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第二,离婚。第三种是宣告婚姻被取消 从形成原因来看,无效婚姻的原因大多存在于婚姻成立前或成立时,离婚的原因一般发生在婚姻成立后。从请求权的角度看,离婚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其他第三人无权代理。除当事人外,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以主张婚姻无效。从时间效应的角度看,离婚权只能发生在双方存续期间,不能在一方死亡后离婚。无效婚姻请求权不仅可以在双方存续期间行使,也可以在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行使。在程序和方法上,离婚可以由人民法院办理,也可以由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但是,对于婚姻无效宣告的程序和权利人没有明确的规定。从法律后果来看,婚姻无效是对非法婚姻的否定,不存在离婚的法律后果 婚姻关系的终止包括离婚,说到离婚,我们不得不提协议和诉讼的方式。目前,中国还没有自动离婚。因此,有人认为,夫妻分居一段时间后,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但事实上,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相应的离婚手续仍然需要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