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判断依据是: 1.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行为主体主观上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 4.患者人身损害与主体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疗过错纠纷法院会立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医疗事故的过失和过错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事故的过失和过错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上的区别。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 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从而在鉴定、赔偿数额等存在明显不同。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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