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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变更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释义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股东变更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转让人对自然人股权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股权转让所得减去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转让人按原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双方应按每万元0.5%的税率缴纳印花税。股权转让所得,股东为自然人的,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为法人的,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出售股份的人以高于其初始投资额的比率出售股份,则购买股份的人应按交易价格5/10000缴纳印花税,按“财产转让所得”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低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额的,不需缴纳所得税),同时,境内股权转让收入按交易价格的0.05%缴纳印花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财产转让收入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3.职工个人在境内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股份形式仅作为分红依据,不具有所有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份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所有权的企业数量性资产,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其他方式购买债权取得股权时,按照转让所得扣除实际支付的费用和合理的转让费用后的余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通过有关司法、行政程序取得债权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通过上述方式取得“打包”债权,仅处分部分债权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应纳税所得额:① 每次处分部分债权所得,作为财产转让所得征税;(2)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或者市场价值之和确定;(3)处分债权的成本(即(财产原值)按以下公式计算:当时处置的债权成本=个人购买“打包”债权的实际支出× 流动负债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的价值)÷“ “打包”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的价值)
    (4)拍卖竞价、手续费、诉讼费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个人购买、处分债权过程中支付的审计评估费和税款
    企事业单位以低于购买或者建造成本的价格向职工出售的自建房屋价款之间的差额按年度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个人转让该房屋取得的所得,超过5年,为该家庭唯一居住房屋的,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p>

7.个人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一人,出售后一年内以产权人配偶或产权人夫妻名义按市场价再次购买该房屋,房产所有人销售房屋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征;产权人以市场价格以他人名义再次购房的,不免征产权人因出售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收入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转让结束后,双方签订协议终止原股权转让合同并返还股权,将视为另一次股权转让,上一次转让收取的个人所得税不予返还,股东可以进行变更,但在变更时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税费,以保护个人利益。一般来说,转账金额会根据转账金额来计算。因此,为了避免偷税漏税,我们在处理时必须多咨询一下,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程序是什么“c-lv”/>公司股东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您需要什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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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