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合并无效诉讼 |
释义 |
我国《公司法》没有直接规定公司合并无效制度。但是,由于合并是以合并合同为基础参与合并的公司的法律行为,如果合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利害关系人当然可以提起确认无效的诉讼。在这类诉讼中,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无效合并的原因只要公司合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就可以作为无效合并的原因。实践中,违反下列强制性规范是公司合并无效的常见原因: 1.违反《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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