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股权转让有哪些法律规定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即按股东人数计算表决票数,不按股份数计算表决票数。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对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即只有当公司其他股东不愿意购买、不能购买或者出价低于非股东时,非股东才能购买转让的股份。这一规定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护转让股东的利益,而且通过提供优先购买权来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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