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组成和任期是什么br/> 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三人至十三人组成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执行董事代替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职工代表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未连选或者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的,可以连选连任,原董事在改选后的董事就任前,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以上是有关答复。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董事会,由三至十三人组成。规模较小的,可以不设董事会设立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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