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合并方式下,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本50%以上为其他企业所有。由于其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资本由其他企业(即母公司)持有,故为子公司的子公司。我国《合并财务报表暂行规定》规定,子公司是指被其他公司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包括被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由母公司以其一半以上的股权资本控制和其他方式控制的被投资企业 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但在经济上受母公司控制和控制。在经济上与企业集团合并,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当纳入母公司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但个别会计报表仍需编制 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分析比较。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具有实际决策权,特别是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组成的能力。未经他人同意,母公司可以行使职权任命一名以上董事。一些信托公司虽然持有公司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此不属于母公司 母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以股权的所有权或控制协议为基础的。按照股东大会多数表决的原则,你持有的股份越多,就越能获得对公司事务的决策权。因此,如果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一定能够控制该公司。但事实上,由于股权分散,只要你持有超过一定比例的股权,就可以获得股东大会的多数表决权,进而获得控制权的地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除股权控制方式外,还可以通过订立特定的合同或协议,使一家公司受另一家公司的控制 母公司与子公司为独立法人。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实际控制,在许多方面由母公司管理,有些甚至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类似,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然是一家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它的财产独立于母公司的财产,每个都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方面,子公司和母公司以各自的财产为限各自承担财产责任,而不是连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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