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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拒绝接受工伤认定的理由该怎么办
释义

1、 理由是:(1)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八款、《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然后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行政复议不是本案的前置程序p>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未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工伤认定的申请是有时限的。企业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员工或其家属应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申请。劳动保障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个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以上部门一般有固定表格,可根据需要填写)
    

2。在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首次治疗工伤的诊断
    

3。工伤职工的身份认定及其与企业劳动关系的证明
    

4。如果是亲属提出,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
    其他相关证据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不接受工伤认定的理由如何处理”问题的回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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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5: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