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工伤致人死亡 |
释义 |
根据《关于工作时间无工伤待遇的复函》(劳办发〔1994〕177号)的规定,如果没有加班突击任务,蔡某的工伤不予认定。但是,如果案件发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应认定为工伤。下面简要介绍一下《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工伤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前,因事故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职工,适用规定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和其他事故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指职业病)(五)在上下班途中患职业病的;(六)在上下班途中患职业病的,机动车事故伤害(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在48小时内因病猝死或者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抢险救灾活动中受伤的;(3)因战争或者工作致残的,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到了用人单位后又复发了。但本项目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为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工伤或者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受到伤害的;(二)因醉酒受到伤害的;(三)自残、自杀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医学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 (五)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程度的等级鉴定功能障碍和自理障碍。产程障碍可分为10级,其中1级最重,10级最轻;自理障碍有三个层次:完全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职工因工负伤,经治疗致残,伤势相对稳定,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向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受伤职工医疗救治的有关材料。 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他因工作原因意外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发生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执行工作职责发生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职业病的,工伤、失踪事故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的,第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p>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职工到达用人单位后再次发生工伤,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按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伤亡;2、醉酒造成的伤亡;3、自残或者自杀,编制疾病死亡的相关内容。可见,疾病死亡和工伤的认定也存在。有些工人生病时仍然坚持工作,导致病情加重,最终因病死亡。劳动法对这类工伤作出了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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