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期限有何规定?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限的,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期限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并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为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或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确定;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期限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扣缴义务人缴纳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可以看出,在正常情况下,纳税人办理应税劳务时,纳税期限一般为一个季度,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的期限。当然,在正常情况下,相应的主管部门会在应税劳务超过相应期限前发出通知。如果当事人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可以咨询律师寻求帮助,律师协会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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