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惩治销售非法出版物 |
释义 |
1、 如何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对销售非法出版物的行为进行处罚:违反规定,发行、发行、附送、出租内容违反宪法的出版物的,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信、暴力和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附送、出租国家明令禁止的出版物的;发行、发行、附赠、出租盗版、盗版出版物 发行、发行、附赠、出租无书号、无发行号、无版次的非法出版物,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没收违法发行的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 违反国家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有下列违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如果情况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垄断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 以上是鲁巴网小编编编的《如何惩治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全部内容。我们知道,销售非法出版物将根据严重情况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很多疑问,欢迎您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Com,我们将解决您内心的困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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