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成立后,投资者何时注资 |
释义 |
1、 公司成立后,投资者何时注资p>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已经成立,股东未完全履行出资责任的,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时间缴纳出资? 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依法缴纳出资额,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即工商局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不需要验资报告,注册资本的规模和认缴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公司章程有规定。因此,关于注册资本认购期限的规定由股东自行商定,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认购制。除银行、保险公司等企业外,他们可以承诺,想付多少就付多少,想付多少就付多少。但如果他们承诺两年内付款,如果不全额付款,他们就会食言。这不是违背信仰吗?因此,可以及时缴纳,也可以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缴纳期限,目前主要有两种理解:一是注册股东(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为各期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实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为每期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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