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计算机软件产业的发展,软件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软件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有版权保护、专利保护、商业秘密等。其中,著作权保护是软件保护中最常用的。本文论述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效力、问题和管理。关键词:软件著作权登记。目前,我国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主要由《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等组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及标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和标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使用的软件分类编码指南》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我国软件登记制度从1991年开始实施,当时是半强制注册。当年出台的《软件保护条例》中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软件相关诉讼的前提。如果没有注册证书,法院将不予受理,因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软件著作权注册都是自愿的,《软件保护条例》规定外国人起诉时不需要提供著作权注册证书。这种双重标准的做法引起了国内从业者的不满。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没有登记证的,法院也应当受理。这实际上废除了《软件保护条例》的半强制性规定。后来,在2001年修订《软件保护条例》时,立法者完全删除了只有注册方可提起公诉的不合理规定。经过上述修改,我国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正式形成,采用国际自愿注册原则 阐述了现行软件注册制度的法律意义:软件注册证书是证明申请人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初步证据。所谓“初审”,是因为在注册过程中,只对软件进行正式审查,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此,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实质性效力只会给无登记证的当事人增加举证的难度,目前可以接受软件登记的单位很多,但发证单位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受版权管理的机构。目前,该中心每年颁发约2万份软件注册证书。但值得一提的是,申请登记的主要原因并不是为了防止诉讼纠纷,而是由于2000年的一些行政政策,国务院鼓励计算机软件产业,对软件相关产业给予税收等优惠条件,但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是软件注册证。到目前为止,注册证书已经被赋予了法律以外的其他功能,首先,软件产业的双重软识别,即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的识别。经确认,企业可享受增值税17%至3%的优惠待遇。软件企业标识至少需要一份注册证书。二是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企业中,软件项目必须有注册证书。取得登记证后,可减免营业税,办理外地人口上海户口。三是申请各类软件项目经费的前提。如上海市信息委、科委的经费都有这样的要求。。四是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企业必须具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登记证。第五,在开放式软件招标项目中,投标人需要持有软件注册证书。第六,在资产评估中,评估软件价值应具有相应的软件注册证书。第七,转让软件投资时,必须持有软件登记证。软件交付后,将提交还原证书并重新颁发新证书。第八,软件项目经科学技术委员会验收,必须出示软件注册证书。最后,在科研院所、大学等科研机构进行职称评审时,申请人需要有软件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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