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加名字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房产证上加名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证加名字要的手续: 1.如果房子还有贷款没有清偿,需要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或让银行出具同意变更所有权人的同意函。 2.然后带好相关证件。已结婚的,通常需携带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不具有婚姻关系的,通常需要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等公证材料。 3.接着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4.同时需支付手续费,包括工本费、地籍图费、贴花费。 5.最后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产局会告知一个新房产证的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法律网提醒您,由夫妻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 二、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吗 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补办前应当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此后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查档补办。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三、办房产证要多久 办房产证大概需要3个月左右。对于国有土地房屋房产证登记办理,房屋管理机构需要30个工作日,对于集体土地房产证登记办理需要60个工作日。房地产转让当事人还需要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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