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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病假与工伤的区别
释义
    一、病假与工伤的区别
    病假与工伤的区别在于:
    1.病假、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工伤假,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伤医疗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病假的时长
    法律网提醒您,病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患病时间、医疗期来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月。如果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如果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等。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三、病假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员工请病假但是公司不发工资的,处理如下:
    1.员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3.投诉无果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劳动诉讼维权。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2]《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3]《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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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