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
释义 | 马克思名著,定于1851年12月~1852年3月,收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在科学共产主义史上,该书最重要的贡献在于,第一次明确而系统地提出和论证关于胜利的无产阶级必须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和废除旧法体系的学说。该书所包含的宪法思想:(1)资产阶级宪法的虚伪性,在1848年11月4日通过的法国共和主义宪法中,人身、出版、言论、结社、集会、教育和信教等等的自由(1848年各种自由权的总汇),都穿上宪法制服而成为不可侵犯的了。这些自由中的每一种都被宣布为法国公民的绝对权利,然而却又总是加上附带条件,说明它只有在不受“他人的同等权利和公共安全”或“法律”限制时才是无限制的,而这些法律正是要使各种个人自由彼此之间以及同公共安全协调起来。资产阶级宪法“要经常援引未来的构成法”,而“构成法”则是基于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来制定的。结果,宪法规定的所谓权利和自由是为了保证资产阶级的安全,只有资产阶级才能真正享受,而对于其他阶级来说,只不过是警察的陷阱。书中写道:“宪法的每一节本身都包含有自己的对立面,包含有自己的上院和下院:在一般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带条件中废除自由。所以,当自由这个名字还备受尊重,而只是对它的真正实现设下了——当然是根据合法的理由——种种障碍时,不管这种自由在日常的现实中的存在怎样被彻底消灭,它在宪法上的存在仍然是完整无损、不可侵犯的。”关于自由,最重要的并不是宪法条文如何标榜,而是在日常的现实中是否存在和存在多少。(2)资产阶级宪法对分权制的规定自相矛盾。路易·波拿巴最终能够发动政变,原因之一是在1848年的第二共和国宪法中存在很大的漏洞。“宪法不仅象1830年的宪章那样尊崇分权制,而且把这种分权制扩大到矛盾重重的地步。”一方面,宪法承认由普选产生的国民议会拥有无限的立法权和其它权力;但另一方面,宪法同时却又赋予总统以巨大的实际行政权和统帅军队权,并且他在行使这些权力时可以不经国民议会,实际上使总统具有了王权的一切特性。这样,就给总统发动政变提供有利的条件,“只要把宪法浏览一遍,就可以看出:只有那些确定总统对立法议会的关系的条文,才是绝对的,肯定的,没有矛盾的,不容丝毫曲解的……可见,这里宪法本身是在号召以暴力来消灭自己。”资产阶级宪法并不能真正保证实现民主,它至多只是给人民开出一张空头支票。相反,它却给专制者大开绿灯。“宪法就把实际权力授给了总统,而力求为国民议会保证精神上的权力。……和国民议会比较起来,总统是一种神权的体现者:他是人民恩赐的统治者。”因此,1848年宪法注定会被撕得粉碎,第二共和国的破产也是其内在矛盾所注定了的。(3)对《拿破仑法典》的评价。这和资产阶级本身的历史地位相一致。在19世纪初期,它巩固法国第一次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把半农奴式的农民变成自由的土地所有者,因此是保证农村居民解放和富裕的条件。然而,到19世纪40年代,拿破仑在法国通过法律固定下来的所有制形式(即小块土地,地产的分散),这时《拿破仑法典》就变成使农民受奴役和贫穷的桎梏了。“《拿破仑法典》现在至多也不过是一个执行法庭判决,查封财产和强制拍卖的法典。”路易·波拿巴继续维护《拿破仑法典》中所确定的观念,不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法律制度,“他的实验一碰上生产关系,就会像肥皂泡一样地破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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