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的行政处罚是多少有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所列侵权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非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著作权行政部门可以处以非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或者违法经营金额不足5万元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形式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和其他法律有关行政处罚规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处罚。选择著作权侵权的行政处罚。根据《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包括:(1)抄袭、剽窃他人作品(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三)未经表演者许可,擅自出版他人享有独家出版权的图书的;(四),表演者制作的录音录像应当出版:(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表演者制作的录音录像(6) 表演者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不得复制、传播。(七)制作、销售他人署名的艺术作品的;(一)警告。它是行政机关对侵权人的事前告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轻微侵权行为。(2)责令停止制作、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方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无法通过制作、发行侵权复制品继续获利,但并不影响侵权人制作、发行侵权复制品的收入。因此,在侵权人已经取得收益的情况下,不宜单独使用这种方法。(3)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将侵权人通过侵权取得的全部收入上缴国库。这种处罚方式是对前一种处罚方式的补充,两者的结合可以使侵权人一无所获 (4)没收侵权复制品。没收侵权复制品是防止侵权人传播侵权复制品给受害人造成损害的必要措施。对可能继续侵权的侵权人,有必要没收其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以消除继续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可能性 以上是小编相关内容的总结。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意见或其他不了解的事项,可以在网上致电律师进行解答,律师的专业知识可以帮助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