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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何时提出收购要约
释义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上市公司发出要约的,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要约收购应当在编制要约收购报告后进行
    

相关法律法规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依法应当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并对要约收购报告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收购上市公司30%以上股份,需要要约收购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摘要中特别提示,经批准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或者作出类似安排后3日内,及时公告收购报告摘要,并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免于编制和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依法应当取得批准的,应当在公告中特别提醒,未经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有关批准后,方可作出本次要约,买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宣布取消收购计划,并通知被收购公司。上述信息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中国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进行要约收购的,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并在编制要约收购报告后发出要约收购要约。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uba的法律咨询。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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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5: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