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释义 |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保护知识产权的政府间组织,根据1967年在斯德哥尔摩签订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前身是“国际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局”。联合局是根据1883年《巴黎公约》和1886年《伯尔尼公约》创建的“巴黎联盟”(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和“伯尔尼联盟”(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于1893年合并而成的。这两个联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组成部分。1974年该组织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组织的宗旨是:通过各国间的合作,并与其他有关国际组织适当配合,促进在全世界保护知识产权;受各国知识产权联盟的委托,管理各联盟的行政事宜或执行有关的条约。知识产权主要分为工业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等)和版权(包括文学艺术、音乐、摄影和电影等作品)。组织的机构有:大会,是产权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国会议,由全体成员国组成,与大会同期同地举行;协调委员会,是大会和成员国会议的咨询机构及执行机构;国际局,是秘书机构,下设有关情报、公约保存以及专利、商标、外观设计和原产地名称注册等业务机构。中国于1980年6月加入该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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