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壳上市中止时间新规 |
释义 |
有关借壳上市中止时间的新规明确了首次累计原则,但正式草案强调,不适用于创业板公司和金融风险投资行业,即60个月期限不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重组,也不适用于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风险投资等特定行业的情况。这两种情况仍需按原口径累加 3。关于新老大、小股东锁定期,进一步细化旧股转让行为,限制出售。正式草案进一步确认,原实际控制人向其他特定对象转让股份需要限制,即“以及在交易过程中直接或间接从这些主体手中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象,公开承诺在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事实上,在借壳上市之前,很多上市公司通常都会观察到将部分流通股转让给非关联第三方的行为,这通常被称为“旧股转让”。事实上,这一部分是借壳上市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隐藏着敏感的借壳费。那么,根据正式草案的规定,这部分股份也需要限制。这一规定的出台具有重大影响,将直接影响交易对价的博弈谈判和空壳费支付的时间进程。据中国证监会统计,共有8家公司通过了股东大会审议。据圈内观察,鼎泰新材(顺丰速递借壳标的)等合作方关注的项目均已通过股东大会审批,并已上报股东大会。这类公司应按原规定执行,不受正式草案的影响。事实上,在借壳新规草案出台后,证券公司投行在制定预案时已经充分考虑了新规的影响。如运达借壳新海股份已积极放弃配套融资计划 6。在正式草案的配套措施中,对“冷期”进行了修改,修改幅度略高于预期,即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冷期”由3个月缩短为1个月。也就是说,上市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时,会公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承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终止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圈内人士了解到,从这个小细节来看,监管部门继续支持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鼓励更多市场化的交易博弈行为。如因估值等原因终止交易,则无需再等三个月停牌。现在配套措施缩短为一个月,重新进入新的重组周期。这一规定对今年明确终止重大重组但重组意向强烈的公司大有裨益,2016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终于公布并实施了史上最严格的借壳新规,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以上是新规的详细解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有其他问题,欢迎您通过律师协会委托当地资深律师为您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法律咨询网进行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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