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软件版权应用知识 |
释义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开发、传播和使用中的利益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应用,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件。第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1) 计算机程序是指能够由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计算机或其他设备执行以获得某种结果的一系列编码指令,或能够自动转换为一系列编码指令的一系列符号指令或语句。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是同一作品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依照中国与中国政府签订的协议,受本条例保护第六条本条例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包括思想、处理程序、使用方法、使用方法等方面的保护,第七条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部门认可的软件登记机关登记。软件登记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软件登记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第二章软件著作权第八条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权利:,决定软件是否公开的权利(2)签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的权利和在软件上签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添加或删除软件的权利,或更改指令和语句顺序的权利(4)复制权,也就是说,制作一个或多个软件副本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