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重大收购、出售、置换资产报送材料的内容和格式税务登记证号 2。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以方框图或其他有效形式充分披露与交易对手相关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包括直接持有人、间接持有人与各级交易对手之间的股权关系结构图,以及交易对手与上市公司股权关系的结构图,直至出现自然人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简要介绍了对方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控制关系(包括人员控制)。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如果交易对手是专门为本次交易设立的,应披露交易对手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公司的财务信息。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近五年来,因经济纠纷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重大民事诉讼、仲裁:处罚机关或者受理机构的名称、处罚种类、诉讼、仲裁结果,以及日期、原因和执行情况。(2)交易对象,如资产和权益: <1。购买、出售、置换的标的为实物资产或者无形资产的,至少应当包括资产名称;账面价值(包括账面原值、计提折旧或摊销、账面净值);估价(如估价);资产运营;对该资产设定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等财产权利);涉及该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或其他重大纠纷 买卖、置换标的为公司股权的,应当披露公司名称、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主营业务等基本情况;收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还应当披露是否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3)本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交易价格和定价依据(如果交易定价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存在较大差异,应说明原因) (2)付款方式(一次性或单独付款的安排和特殊条款) <3。事务对象的传递状态。交货或转运时间 5。合同的有效条件。生效时间 (4)与交易有关的其他安排(如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资产出售收益的使用、资产收购资金来源等),(5)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包括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6)交易是否符合《关于重大收购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要求,上市公司出售、置换资产(以下简称《通知》)(逐项说明);以及 (7)本次交易实施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分离,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是否独立,资产(包括无形资产)是否完整;是否具有独立经营能力,能否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保持独立性 (8)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是否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 (9)上市公司的资金和资产是否被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人占用;或者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十)上市公司债务结构是否合理,通过本次交易负债(包括或有负债)是否大幅增加 (十一)上市公司进行重大收购的,在过去12个月内出售或置换资产,应当说明本次交易与上一次交易的关系以及本次交易的原因,上市公司需要在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中纳入相应内容,才能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使流程正规化。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相关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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