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企业可以发行股票 |
释义 |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二条,首次发行新股的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组织机构健全;(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三)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中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发行人:,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犯贪污、贿赂、侵占财产等刑事犯罪,(五)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时,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三)股东大会决议(四)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的文件(五)财务会计报告(六)依照本条例指定发起人的代收行的名称和地址,并提交保荐人出具的发行推荐函。依照本法规定承销的,还应当提交承销机构名称和有关协议,股票一经发行,就有投资者买卖,公司股票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国法律对涉股公司的发行也做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如果贵公司正在考虑发行股票,或者您对此感兴趣,欢迎您访问法律咨询网.com主页查看相关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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