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股东人数达到法定人数。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包括参与设立公司的原股东,以及公司设立后因增资、股权变更、合并等原因新增的股东。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它包括三层含义:(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2)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可以分为必要事项和任意事项。前者由公司规定,后者由公司自行确定。(3)新设立的公司由参加设立的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它应该反映全体股东的共同意愿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二)股东为事业法人的,(三)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四)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五)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六)其他股东应当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署)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的委派文件(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署)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 8 股东人数达到法定人数,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设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条件的组织机构,方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有公司住所。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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