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侵犯知识产权 |
释义 |
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况如下: 1。未经许可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演出等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造性成果的。擅自伪造、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专用标志,或者擅自销售伪造、制造的商标或者专用标志。变相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等创作成果的。未经许可,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登记中,以及在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造性成果的。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储存、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一)假冒注册商标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商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犯非法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志罪,伪造、擅自制作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四)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伪造他人专利的,处伪造专利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刑法第三章第一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五十条)所说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包括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伪劣药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疗器械,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这9项罪名包括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假冒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的走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九条规定,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海关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涉及的犯罪还包括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洗钱犯罪等,如果你在遇到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时想得到更多的法律援助,建议您到法律咨询网.com找律师帮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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