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有何效力 |
释义 |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证明书,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公司向股东出具的证明其出资和相关权利的证明书。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的新《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一)证明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有效性(二)证明有限公司股东权利义务范围的有效性(三)是股东转让的重要条件之一或转让其出资额(一)公司名称(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签发日期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出资证明书是一种正式的证明书,符合法律规定的才有效,同时具有出资证明书的性质,出资证明书是公司表彰股东的凭证,因此出资证明书的作用非常重要。公司出资后未出具出资证明书,违反了法律规定,极不利于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因此,我们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出资证明书,以保障股东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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