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据测算,《融资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银监会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 (3)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收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4)符合任职条件并具有三年以上融资或融资租赁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50% (5)有效的公司治理,建立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6)建立了与业务运营和监管要求相适应的信息技术框架,建立了支持业务运营的必要、安全、合规的信息系统,(七)有与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八)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条件? 融资租赁公司的发起人包括在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境内注册的以生产适合融资租赁交易的产品为主要业务的大型企业,在境外注册的金融租赁公司和中国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是指除本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境内法人机构和境外金融机构? 在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融资租赁公司的发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要求 (2)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 (3)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4)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5)发展战略清晰,资源清晰拟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盈利模式 (6)遵守注册地法律法规,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违法行为 (7)境外商业银行为发起人的,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部门与银监会建立了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八)股本为自有资本,不得使用委托资本,债权资本和其他非自有资本投资入股 (9)承诺五年内不转让融资租赁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或设立信托,并在拟设立公司的章程中明确规定 (10)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如需法律帮助,欢迎到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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