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识产权诉讼的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知识产权诉讼的调查取证方式有哪些。自我取证和律师调查取证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性较强,权利人很难准确把握取证的方向和范围。律师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职业。律师不仅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娴熟的诉讼技能,在不同的诉讼阶段都能做出适当的选择 公证机关的法定业务之一是“证据保全”。公证证据具有推定效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确认经公证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效力。但是,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书。”。公证机关的证据保全与法院的证据保全具有同等效力。诉讼前,当事人可以充分利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这是为诉讼做好准备的有效措施。向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2002年1月实施的《最高法院关于依法制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并诉前证据保全的司法解释》规定,诉前证据保全商标侵权案件可以提起诉讼 采取保护措施后,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或者销毁、返还有关证据,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法律咨询网.com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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