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能够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这种方式使用作品的,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时,需要考虑被告的行为是否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社会公众能否通过互联网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地点获得作品 对民营电影院侵权行为的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设立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或者擅自从事电影制作、进口、发行、放映活动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非法经营的影片和违法所得,以及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对无电影发行许可证出口、发行、放映电影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电影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上1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况严重,第三十六条设立电影发行单位、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电影发行单位或者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电影放映单位有明确的经营范围;有符合经营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有资金,(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电影放映单位的其他条件,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县、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县、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电影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业务许可证》。申请人凭电影放映营业执照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第四十四条放映影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国产影片与进口影片的时间比例。放映单位每年放映国产电影的时间不得少于每年放映电影总时间的三分之二,由此可知,开设私人影院属于侵权行为,私人需要播放电影的,需要申请电影放映许可证。以上内容由法律咨询网.com整理。更多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com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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