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的手段 |
释义 |
1、 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违反法律、章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支付股利的。不合理地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高额报酬,给予高额福利待遇的。利用公司资金为大股东提供优惠贷款或高价租赁房产。利用本公司向大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提供贷款优惠或债务减免; 5。恶意增加公司资本金,迫使少数股东因无法认购新股而进一步降低持股比例; 6。操纵公司股票价格,迫使中小股东低价出售股份;董事、经理人员违法经营或者违反职责,损害公司利益时,以公司名义无理拒绝调查。 8。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少数股东参加股东大会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9。无理拒绝向少数股东提供或者隐瞒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等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10。利用“恶意并购持续发展”或“短期并购”等手段排挤少数股东,使公司恢复原状; 11。利用职务上获得的内部信息为自己谋取私利。二是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是信息查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问题。董事、管理人员应当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监事行使职权向公司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权利;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并接受股东提出的质询。 2。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和讨论权。股东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领取股利,并分享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财产。 5。直接请求权(全称为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请求权) 当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直接损害股东利益时,股东有权直接向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请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优先向其他股东转让其股份的权利。为扩大公司利益,在更大程度上实现股东利益,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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