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公开审判的范围和程度如何 |
释义 |
公开审判制度是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审判制度,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私下审理的,可以私下审理。”因此,在婚姻家庭案件中,无论当事人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凡是涉及国家母亲和个人隐私的案件都不会公开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应当公开审理,但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私下审理,人民法院不得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公开。如开庭的时间、地点不公开;当事人的案由不公开;法官的情况不公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不公开;强制措施不公开;法庭笔录不公开等P> 1。不向群众开放,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不允许群众旁听。 2。也就是说,不允许记者采访案件的审理情况,也不允许记者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报道案件的审理情况。 虽然上述离婚案件不公开审理,但上述案件的判决、裁定均定期公开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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