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权利的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因为任何一个公司都是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成的,每个股东的出资额往往不同,而且由于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它决定了股东权利的两个基本原则,即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和股东平等权利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股东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股东对公司或者公司债权人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应当按照所认缴的股份缴纳出资,或者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权利的有限责任原则,使股东能够无忧无虑地投资于公司,使公司能够筹集资金,扩大规模。股东权利平等原则是指任何股东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受歧视、不受歧视地平等,即所谓同股同权。然而,股东权利平等实际上是指按持股比例的平等,而不是按股东人数的平等。如上所述,在大多数情况下,各股东的出资额不一致,股东只能按照其对公司的出资比例享有权利和义务,因此,每个股东的实际权利和义务取决于其出资比例。但在法律上,每一股所代表的权利是平等的,持有较多股份的股东并不优于持有较少股份的股东。虽然事实上,持有较多股份的股东的意愿比持有较少股份的股东的意愿更容易在公司实现,但这种差异是由表决规则决定的,而不是由股权差异决定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经理的权利。除此之外,《公司法》在许多其他条款中规定了股东的具体权利。股东的权利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请求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股权证的权利;(2)转让股票的权利;(3)请求分配股利的权利,即资产收益权;(4) 请求临时召集或者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五)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即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和选择管理人员的权利;(6) 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和查阅会计帐簿的权利;(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监事会的决定,但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享有查阅、复制的权利无权复制;(8)有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9)有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10)有权对权利的损害和股东代表的诉讼权利进行救济;(11) (十二)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的权利。其中,第(1)、(2)、(3)、(8)、(9)项为股东权利中的产权,第(4)、(5)、(6)、(7)、(10)、(11)、(12)项为股东权利中的管理参与权。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