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1、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156号公布,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令第451号修订)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超出公司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接受变更的,应当将原公司登记机关的公司登记档案移交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未经批准,公司不得变更登记事项。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三)其他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文件。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须经登记前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涉及股权转让和交换的,由新老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五)变更后股东为夫妻的,应当签署夫妻财产分割证明。三是公司变更法人和股东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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